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组织在浙江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对灵武市全民创业园富兴路东侧F区1号、2号厂房及2宗附属土地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挂牌价格:298.50万元
标的照片
1、【1号厂房】
2、【2号厂房】
(略) 全民创业园
宁夏回族 (略) (略) 灵白街与兴灵路交叉口北120米
其他公告事项
一、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二、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2.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4.房屋以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或不清楚房屋现状等原因拒绝支付转让价款。房屋上下水、电、暖及室内装饰装修物、配套设施及可移动物等不属于本次转让范围,转让方仅能保证按房屋现有结构(不含可拆卸部分)进行移交,房屋装修(若有)以实际交付为准。
5.标的中厂房使用的墙体材料为50毫米离心超细玻璃丝绵卷毡与50毫米挤塑聚苯板,未完成消防及竣工验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消防栓供水系统均未接入消防管网;且未安装水、暖、电等基础设施,需受让方自行改造后使用。
保证金交纳: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3-08-21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3-09-01
(挂牌披露时间及交易规则以浙江产权交易中心(网址 http://**)资产转让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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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址: (略) 金凤区悦海新天地三号公寓27层
联系方式:0951-* *
* (马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