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货物清单
序号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参数
品牌
单位
数量
备注
1
***
多功能强光巡检电筒
JW7622
海洋王
把
249
2
***
多功能强光防爆灯
JW7400/LT
海洋王
个
32
3
***
手提式防爆探照灯
RJW7102A/LT
海洋王
个
1
4
***
多功能强光防爆探照灯
JIW5281/LT
海洋王
盏
70
5
***
手提式防爆巡检工作灯
IW5121
海洋王
个
1
6
***
轻便移动强光灯
FW6101/BT
海洋王
个
26
7
***
强光防爆头灯
IW5130A/LT
海洋王
个
130
10
***
袖珍防爆调光电筒
JW7301/HL
海洋王
把
1
13
***
双面方位灯
FL4830A
海洋王
个
89
14
***
双面方位灯(矮柱)
FL4831/LN
海洋王
个
1
15
***
手持信号灯(红绿)
MSL4730/LT
海洋王
个
1
16
***
手持信号灯(红黄)
MSL4730/LT
海洋王
个
9
17
***
手持信号灯(四色)
MSL4720
海洋王
个
56
18
***
防爆泛光工作灯
FW6102GF/OZ1
海洋王
个
1
19
***
多功能摄像手电筒
JW7128
海洋王
个
16
注:货物清单中的数量仅为作为询价使用,不作为结算数量。
(略) (略) 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 (略) 2016年-2017年移动照明灯具框架采购项目的供应及 (略) 公开询价(详见附件《货物清单》),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YY- ***
二、项目名称: (略) 2016年-2017年移动照明灯具框架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略) (略) 、 (略) 、 (略) 等部 (略) 需多功能强光巡检电筒、多功能强光防爆灯、手持信号灯等移动照明灯具的供应及相关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 (略) 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 (略) (略)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报价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按开标日 (略) 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3、报价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产品的制造或销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于 * 日— *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略) 时间)于本项目 (略) 获取。
(二)获取询价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采购人“合格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其他供应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询价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询 (略) 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包括电邮、传真等,加盖公章)提出。采购人对询价文件的澄清将以书 (略) 有领取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并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日15:00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递交地点: (略) 市 (略) 区德胜东路5277号 (略) (略) 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148室
八、评审办法
采用总项总价最低价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
1、符合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 (略) 比较,总报价最低的报价人推荐为本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2、报价人 (略) (略) 报价,不容许有缺漏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注册资金大的成交候选人列前。如出现报价相同注册资金也相同的情况,则先递交报价文件的成交候选人列前。
4、成交结果将在报价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成交人,未接到电话的报价人视为未成交。
九、报价费用
本次采购供应商无须提供保证金。报 (略) 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合同模式
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模式,仅确定货物固定综合单价及有可能采购的货物清单。在合同有效期内综合单价固定不变,成交人根据采购人每批次交货通知中要求的货物种类、数量按时供货据实结算。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在合同有效期内累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大写) * * 万元整( *** .00),结算金额达到或超过前述金额97% (略) 终止,采 (略) 选 (略) 采购。
十一、交货时间
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向成交人发出货物清单中指定货物和数量的交货通知,自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交货通知之日起15日内成交人将采购人要 (略) 送达采购人指定的交货地点。采购人有权根据总体进度调整交货日期,合同综合单价不变。
十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在本合同总金额内,每月结束之后,货物到货并验收检定合格,在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上月需支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是开“货物一批”时,应附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货物明细清单,经采购人确认无异后,采购人于30日内支付该次需支付金额的100%。
十三、采购人: (略) (略) 运营分公司
本项目报名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 ***
地址: (略) 区德胜东路5277号 (略) (略) 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148室。
(略)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
地址: (略) 区德胜东路5277号 (略) (略) 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147室。
(略) (略) 运营分公司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