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略) 自然资 (略) (略) 拟举 (略) 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上午10:00
二、听证地点: (略) 自然资 (略) (略) 15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略) 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1)拟 (略) 范围内行政部门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指派的代表;
(2)辖区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申请参加。
五、申请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于2024年10月22日至11月21日,持《听证申请》(附后)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 (略) 自然资 (略) (略) 利用股)报名。
六、听证会须知:
1.听证申请人经申请审核后获得代表资格,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编制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联系人:雒洁雨;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