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 (略) 关于
宁化县宁化县城郊镇杨禾村林权的变卖公告
福建省宁 (略) 将从2024年10月13日10时开始在福建省宁 (略) 阿里 (略) 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福建省宁 (略) , (略) 址:http://**/0598/13),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宁化县城郊乡杨禾村林权【林权证号:宁政林证字(2013)第#号】林地所有权权利人:城郊乡杨禾村委会;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宁化县 (略) ;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宁化县 (略) ;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宁化县 (略) ;坐落:福建省宁化县城郊乡杨禾村;小地名:相子坑山;产权面积:956亩。主要树种:毛竹;林种:用材林。终止日期:2063年12月31日。详情参考附件评估报告。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结果为:1,411,277元,标的起拍价:790,316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变卖期:60天(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其中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的税费从变卖款项中优先支付。
买受人应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1 (略) 提交所垫付税费的票据,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对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法院不统一安排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网络司法变卖须知》详细了解竞买规则。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宁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
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宁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开始前向宁 (略) (略) 提交, (略) 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不低于变卖价)支付变卖价全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交纳变卖价全款,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且本标的物竞得者锁定的变卖价全款将 (略) 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后即时释放。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变卖价全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价全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五、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余款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恶意竞拍的,本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
六、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于竞买结束后10 (略) 指定账户(户名:宁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宁化支行,账号:##-#),并在交纳后10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宁 (略) (福建省宁化县翠江 (略) 138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的解除查封手续。
七、标的物相关信息亦可在“ (略) (略) (http://**.cn)”上查询。
举报监督电话:059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 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8-#(张警官)
#( (略) 驻点)
400-#(同伦 (略) )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化县 (略) 138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 (略) (略) (http://**.cn)”上查询。
福建省宁 (略)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