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乌什县2所学校南孔书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X〔2024〕-183
项目名称:乌什县2所学校南孔书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
最高限价(元):*.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什县2所学校南孔书屋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4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乌什县2所学校建设南孔书屋,对原来的1056㎡的空间进行装修改造(室内装修),分区域,营造浓厚的国学文化氛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40日历天(具体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4〕13号)。
(7)执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 (略) 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且项目负责人须为《新疆维吾 (略) 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中备案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1月03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 (略) 、阿 (略) (略) 、乌什县 (略) 发布。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 (略) 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 (略)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 (略) (http://www.ccgp-http://**/) (略) ,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 (略)
地 址:乌 (略) 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乌什县政 (略)
地 址:乌 (略) 党政综 (略) 一区
联系方式:0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虎
电 话:0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