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城市路灯管理所邵阳市城区2023-2026年度路灯及景观亮化设施维护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4日
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3]*
采购人(全称): (略) 路灯管理所 (*方)
供应商(全称): (略)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管理信息
(一)采购组织形式:分散委托采购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名称: (略) 城区2023-2026年度路灯及景观亮化设施日常维护项目
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维护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年) | 年维护费(元) |
1 | 主、次干道路灯及中国结 | 27392 | 盏 | 73.2 | *.40 |
2 | 城区小街小巷路灯 | 8603 | 盏 | 62.4 | *.20 |
3 | 主、次干道灯杆(灯杆清洁及砍青、树枝处理) | 10069 | 基 | 12.4 | *.60 |
4 | 小巷灯杆(灯杆清洁及砍青、树枝处理) | 2695 | 基 | 12.4 | 33418.00 |
5 | 城区公用亮化设施 | 137 | 处 | / | *.80 |
合计:人民币大写:*佰***万元整/年,小写:*.00 元/年 |
说明:在维护服务期内,*方在每年末对当年度增加 (略) 照明设施的数量进行统计,并交*方维护,具体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执行。
三、维护事项
(一)维护范围
*方 (略) 城市照明设施,除箱变、杆变、低压控制箱外,从控制箱(箱变)出线开关下端头以后所有功能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不含新建质保期范围内及没有移交的功能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均属于维护范围,由*方负责维护、检修。详见《 (略) (略) 照明设施维护数量明细表》。
(二)维护服务期限
三年(36个月),2023年5月1日到2026年4月30日。
(三)维护具体内容
1、负责*方招标范围内各类功能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的维修。
2、负责承包范围内的被盗、损坏及不能正常运行的功能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进行更换、补充、整改(主材由*方提供)。
3、负责承包范围内遮挡灯具的树枝进行砍青及树枝处置,砍青要求需按*方要求执行,根据*方巡视下发的工单安排工作。
4、负责对偏斜的灯杆、灯臂、灯具进行校正、拆除及其他临时紧急情况的处置。
5、负责根据*方要求对功能照明、景观照明设施进行漏电、接地电阻、负荷调整等检测工作,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排查整改满足*方规定要求。
6、负责对承包范围内的灯杆、灯具进行清洗清洁(清理灯具灰尘、蜘蛛网等,灯杆上的牛皮癣、小广告、油污等其他污渍),具体根据*方工单(创文创卫各种迎检等)发现的要求安排处理。
7、负责处理辖区内95598、12345、数字城管工单和群众报修等各类故障、缺陷按时限要求及时处理。
8、负责对照明、亮化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紧急处置(如灯杆上的外挂物及
未经批准的广告牌等),负责对窃电、未经批准安装的外接设施的拆除,负责各类自然灾害临时紧急处理。
9、负责*方临时通知的节假日、重大活动、会议、迎检等保亮灯抢修和值班工作。
10、负责招标范围内其他施工单位和内、外供电用户施工、检修、外单位的交流学
男
电工
3
李风云
男
电工
4
孙超群
男
电工
5
张建辉
男
电工
6
石建军
男
电工
7
李敏
男
电工
8
李德辉
男
电工
9
李志军
男
电工
10
冯琛
男
电工
11
李亮
男
高空作业
12
邓龙清
男
高空作业
13
彭艳华
男
高空作业
14
刘建辉
男
路灯检修作业车
操作员兼司机
2、设备及设施要求
*方应具备满足本项目维护要求的各类机器具,包括作业车辆、各类工器具、安全防护、劳保用品等。
3、车辆要求
(1)*方自备服务车辆以外,*方另提供两台高空作业车给*方用于维护工作。*方负责*方所提供车辆的年检、保险、液压系统大修费用,其余费用由*方负责。
(2)*方每月对*方提供的车辆检查一次,发现车辆问题应及时督促*方维修、保养(根据常规车辆保养要求时间表所列项目,由*方指定修理厂进行车辆保养),*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否则*方可以安排车辆进行维修,其费用在*方维护费中扣除。两台车辆完成每日的检修工作后要及时入*方车库并保持车辆整洁。
(3)*方驾驶*方高空作业车驾驶员必须 (略) 内部车辆准驾证;液压升降操作人员 (略) 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方取得准驾证、操作证人员证件必须提交一份复印件给*方存档。
(4)*方负责*方提供的车辆在使用期间的安全,不得随意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和操作;严禁用于非维护合同内的其他工作,如有违反,将按*方内部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
1、提供*方承包范围内的路灯及亮化设施明细并当面交待清楚;
2、*方工作需*方配合及协调的,*方应及时配合,并明确联系人。
3、以不定期的方式对*方进行安全管理的指导、检查、考核亮灯率及工单完成情况,考核发生的费用在每月支付维护费中扣除。
4、依合同按时支付维护费用。
5、对*方安排执行作业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相关业务培训及安规培训、考试。
(二)*方:
1、*方确保维护作业的员工具有功能照明及景观照明安装、维护及检修工作经验,同时满足*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能力水平,并经*方技术和安规考试合格。
2、*方 (略) 、 (略) 、 (略) 和*方所有安全生产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做好路灯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同时应积极响应政府及企业有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要求。*方须听从*方安全监督员、作业指导员的指挥,严禁违章作业。维护期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方不承担责任。
3、*方人员必须与其员工签订符合法律要求的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资和购买各种保险,以避免*方人员工因薪资、待遇问题消极怠工影响亮灯率、消缺率。
4、设施被盗,由*方负责修复,主材由*方提供。
5、因外力破坏、无法抗拒的因素造成路灯设施损毁无法追索赔偿的,由*方提供主材,*方按原样恢复。
6、*方须确保维护检修工艺及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因*方维护检修工艺或检修质量不合格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概由*方承担责任;给*方造成损失的,*方承担赔偿责任。
7、*方必须按*方要求自备安全工器具并按*方的管理规定使用。
8、*方必须按照作业工单规定的时间完成消缺。
9、由*方负责维修的设备故障必须在工单规定的时限内处理完毕,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工单规定的时限内处理完毕的,必须及时向*方汇报,经采购人同意后可延长维修期。
10、维护服务期内,因政府行 (略) 照明设施进行改、扩建,或不可抗拒 (略) 照明设施损坏不在维护范围内。
11、*方在履行本协议中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由*方自行协调解决。
12、*方需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做好各项文明施工措施,按相关要求办理好各类手续,相关手续或押金等费用由*方承担。
13、*方不得擅自变更功能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或运行方式。
14、*方不得擅自在功能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上搭接其他用电设备。
15、*方必须保证管辖设备完好.按时完成故障报修、缺陷消缺等任务。
五、承包方式及付款方式
(一)承包方式
维护费用采取包工、部分包料的固定单价形式(其中功能照明及景观照明主材部分,如灯具、光源、镇流器、触发器、10A以上的熔断器、高杆灯配件、故障电缆、井盖、观察孔盖板、穿刺线夹、接地盘圆、接地角桩等维护材料由*方提供),其余定额中的消耗性材料如绝缘胶布、瓷插保险、灯杆护套线、铜铝过渡接头及螺丝材料由*方负责。
(二)付款方式
维护费用按月支付,*方先将当月提供维护服务和应得维护费用的审批资料提交至*方审核,*方审核通过后在次月的15日前(节假日顺延)将上一月的维护费用支付给*方。
六、维护工作考核
1、*方每月不定期对*方承包范围内的设施开展亮灯率考核,考核办法按*方制定的《 (略) 路灯管理所亮灯率考核方案》执行。
2、*方不得擅自变更功能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或运行方式,每发现一次,扣除*方当月维护费用500元并由*方负责恢复原状。
3、*方不得擅自在功能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上搭接其他用电设备。每发现一次,*方有权扣除*方5000元维护费用,并由*方负责拆除并承担相关费用。
4、*方必须保证管辖设备正常运行,由于*方的原因导致设备(含电缆)破损、故障,造成的损失由*方承担。
5、*方无特殊原因或未经*方许可,未按时完成故障报修、缺陷消缺等任务的,由*方根据周例会下达的故障及缺陷处置和事故抢修计划,按500元/项扣除*方维护费用。同一工作次周仍未完成的,加倍扣除维护费用,以此类推。*方安排的重点工作按完成时间处罚,未按要求按时完成的按每项工作1000元/项扣除维护费用。
6、*方查处的*方违章,按当年执行的《路灯管理所安全生产违章记分实施方案》进行处罚。*方上级单位查处的违章按*方上级单位相关制度考核。
7、*方必须遵守*方制定的《 (略) 路灯管理所运行规程》、《 (略) 路灯管理所检修规程》、《 (略) 路灯管理所亮灯率考核方案》、《路灯管理所安全生产违章记分实施方案》等其他考核制度,*方每月统计考核一次,*方如违反上述规定发生违规事件按规定相应扣除*方当月维护费用。
8、*方未按*方要求履行好保亮灯工作,根据造成的影响程度扣罚3000-10000元,费用在当月维护费用中扣除。
七、履约保证金
*方每年向*方缴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按月从承包费用中扣除25000元/月,年底返还。扣除的缴纳履约保证金未达到30万元时,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赔付超过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从*方支付给*方的维护费中扣除。
履约保证金在*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且*方无法足额进行赔付时,用以赔付不足部分。
八、违约责任
**双方有以下任意情况之一即视为违约,对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应当收取的金额并计算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方无正当理由超过支付时限30天仍未支付上月维护费用。
2、*方在一个年度内累计6个月亮灯率综合考核不达标或 (略) 、市公司安全稽查3次以上Ⅰ类严重违章或*方在工作中因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的,*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方全部承担。
九、其他内容
1、服务期限内,*方新增的设施由*方负责进行维护,双方签署补充协议,费用按本次中标价计算,将新增设施维护费结算给*方,但每个补充协议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年度采购金额的10%。
2方中标后与*方签订安全合同,按合同制订的相关内容执行。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邵阳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向*方所在 (略) 提起诉讼
十一、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一)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三)中标通知书
(四)政府采购合同
(五)投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
(七)安全合同(另行签订),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份数及合同有效期
1、合同有效期从2023年5月1日到2026年4月30日。
2、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方执正本*份,*方执正本*份,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执副本*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方加盖骑缝章)后生效。
附件
(一) (略) (略) 照明设施维护数量明细表
(二)《 (略) 路灯管理所运行规程》
(三)《 (略) 路灯管理所检修规程》
(四)《路灯管理所安全生产违章记分实施方案》
(五)《 (略) 路灯管理所亮灯率考核方案》
*方:(公章)*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