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瑞昌 (略) (略) 小微产废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
通讯地址: (略) (略) 40号瑞昌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项 (略) (#)
项目名称 | (略) 小微产废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码头镇瑞马大 (略) 交叉口西南150米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码头镇瑞马大 (略) 交叉口西南150米(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5°37"30.369",北纬29°48"50.257")。 建设内容:本次为依托现有厂房进行改建,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严格按照各类危险废物在贮存过程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 (略) 存放。危废暂存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每类贮存量不得超过表2-3中贮存量。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 项目碱喷淋废水定期由泵抽出采用桶装储存于危 (略) 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 (略) (略) 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 (略) 码头工业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略) (略) 码头工业 (略) (略) 理后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排放,最终排入长河。 (二)废气 项目各废气产生源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均较小,废气捕集效率高,废气 (略) 理后均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种类,采用碱液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的废气治理措施,属于可行性技术,各废气污染物均可达到相应的标准限值排放。 (三)噪声 对生产过程中的空气动力性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措施,对机械动力性噪声采取隔声、基础减振、设置操作隔音室,同时利用厂房建筑可有效地降低设备噪声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噪声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四)固废 废劳保用品、废储存桶和储袋、渗滤液、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过滤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进 (略) 置。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 (略) 置。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