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地块(九华山棚改区13#地块未调查地块)位于 (略) 岳阳楼 (略) 以南、 (略) 以东、东森景园以西、原天润控股水处理区以北,本次调查地块的面积为*m2,地块中心坐标E:113.*°,N:29.*°。
本次调查地块调查范围历史上原为岳阳楼区九华山小学、汴河社区居民区、 (略) 办公楼、原同联制药车间东北角、 (略) 以及部分集体宅基地等,原用地类型包括中小学教育、工业仓储、村集体宅基地等建设用地。20 (略) 启动九华山棚户区二期拆迁改造项目,调查范围内仅剩九华山小学未拆除,其他建筑物均在2016年至2018年间地面建筑全部拆除,至今为闲置净地块,厂内均自然覆绿,目前暂由岳阳楼区岳阳楼街道负责看管。近年来,该 (略) 人民政府征收并拟重新出让挂牌,土地规划利用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符合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因此该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项目周边存在污染地块,判断本次调查地块内可能受周边污染地块影响,需要进一步调查。
根据项目现场踏勘情况、收集资料及湖南 (略) 出具的监测结果,我公司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公告2022年第17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文件,编制完成了《 (略) 岳阳楼区九华山棚改区13#(未调查区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本报告认为:本次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建设用地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进行详细采样调查、风险评估工作,针对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