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第42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杨春林涂料作坊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及评审意见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杨春林涂料作坊地块
地块地点: (略) 大榆镇桃木沟村9组
委托单位:杨春林涂料作坊
地块基本情况:杨春林涂料作坊成立于2017年11月,租赁位于 (略) 大榆镇桃木沟村9组村民杨金树的部分民房从事胶水生产活动,仅租用该民房的其中2个房间,根据现场测量,租用区域占地面积约24m2,1F,砖混结构,一间设置为生产车间,主要安装天然气锅炉,一间设置为仓库,主要储存原料聚*烯醇及包装桶。2020年6月杨春林涂料作坊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根据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杨春林涂料作坊生产规模为0.1t/a。2020年10月,杨春林涂料作坊停产,并进行了设施设备拆除,目前,该区域已作为厨房及饭厅使用。2022 (略) 生态环境局注销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报告主要结论:
1、该地块土壤检测结果显示,土壤监测点位各项检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表1”“表2”中第一类、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及《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表1”第一类、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标准。
2、该地块地下水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监测点位所监测的污染物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2017)“表1”“表2”Ⅳ类标准限值,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Ⅳ类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从环境角度考虑,杨春林涂料作坊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工作,可进行下一步开发规划及利用。
联系人:杨文敏
联系电话:02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