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略) 受杞县公路局的委托,就国道343线杞县段道路两侧景观绿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3年4月11日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国道343线杞县段道路两侧景观绿化项目
1.2 招标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3-8
1.3项目总投资:*.82元
1.4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1.5项目概况:国道343线杞县段两侧树池开挖、新砌,种植国槐、白蜡、法桐等苗木,撒播百慕大、黑麦草草籽,苗木的养护,增加景石造型等内容。
1.6质量要求:
施工标段: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监理标段:合格。
1.7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国道343线杞县段道路两侧景观绿化项目施工图纸、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1.8工期:
施工标段:15日历天
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两个标段
施工标段:国道343线杞县段道路两侧景观绿化项目施工
监理标段:国道343线杞县段道路两侧景观绿化项目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2项合同额≥200万元绿化项目工程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公告网上查询截图);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与本单位签 (略) 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劳动合同及2022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以查询清单为准,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略) 政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项目总监: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与本单位签 (略) 缴纳养老保险(提供劳动合同及2022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以查询清单为准,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要求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会计师注册执业印章(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无审计报告须提供近期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22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http://**.cn)网站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 人
四、评标情况(排序不分先后)
(详见附件)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此项内容
六、公示时间:2023年04月13日至2023年04月17日(三个工作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 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本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杞县公路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地 址: (略) 杞县行政路东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联 系 人:郝女士
电 话:*
地 址: (略) 金水区索凌路11号
监督部门: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
九、发布媒介本公告同时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