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十大工程促进高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屏就领发〔2023〕1号)精神,2024年6月—2024年8月,屏 (略) 、屏 (略) 等7家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共67人参加就业见习并按规定申报补贴。拟拨付7家单位就业见习补贴*.52 元(大写:**万*仟*佰***元*角*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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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屏山县就业见习补贴公示花名册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