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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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 年产*吨半导体专用高纯石英砂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苏康 (略) |
建设地点 | 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连云港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高频磁选机、破碎机、高效环保焙烧炉、浮选机、离心机、烘干炉、高温氯化炉、双堆酸洗釜、纯水设备等设备。项目已取得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锡沂备〔2023〕90号),项目代码为:2311-*-89-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 (略)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浮选废水、水洗废水、废气吸收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设备清洗废水、浮选废水、水洗废水、废气吸收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纯水制备浓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除氟+沉淀+除氟+沉淀+班得过滤器)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接入无锡-新沂工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浮选废气、混酸废气、酸洗废气、烘干废气、氯化煅烧废气包装废气、烤砂、筛分废气和储罐废气。1#车间浮选废气、混酸废气、酸洗废气和储罐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二级酸雾净化塔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车间烤砂、筛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2#车间浮选废气、混酸废气、和酸洗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二级酸雾净化塔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3#车间浮选废气、混酸废气、和酸洗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二级酸雾净化塔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4#车间高温氯化废气和包装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二级酸雾净化塔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生产过程排放的粉尘(颗粒物)、氟化物、HCl、NMHC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标准要求。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废吸附材料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