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 (略) (略) 荥经县肉牛屠宰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荥经县肉牛屠宰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荥经县五宪镇烟溪沟村1组
项目性质:新建(补评)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元,全部来源于企业自筹。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租赁荥经相岭 (略) 已建厂区及厂房,总建筑面积*.48m2(包含预留空置厂房),其中本项目建设使用*.88m2,预留1960.6m2,建设1条剥皮屠宰、分割肉牛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屠宰、分割*头肉牛的规模。本项目不涉及肉制品加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始施工,将行吊设备、屠宰生产线、待宰圈围栏设备运输进场安装,于2023年11月停工。目前部分行吊设备、屠宰生产线、待宰圈围栏已入场安装完毕,其他设施(冻库、分割间、消毒室等配套设备)尚未入场,所有已安装设备均未投入使用。
在项目设备进厂安装过程中产生了少量固废及噪声。固废主要包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备包装材料及少量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备包装材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少量建筑垃圾已集中清运至当地管理部门指定的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固废均已进行妥善处置。施工噪声随施工结束已消失,未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项目于2023年10月-11月施工期间,未受到任何环保投诉。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施工废气、施工废水、固废等方面;运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废气、噪声、污水、固废、环境风险等方面。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饰工程、设备安装。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产污为:废水(主要为污染因子为SS)、废气(主要为扬尘)、固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噪声(施工场地的各类机械设备和施工材料运输的交通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
1、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间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预处理池 (略) (略) ;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和施工回用水,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土建施工过程中,起尘特征总体分为两类:一类是静态起尘,主要指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堆放过程中风蚀扬尘及施工场地的风蚀扬尘;另一类是动态起尘,主要指建筑材料装卸过程起尘及运输车辆往来造成地面扬尘,主要影响因子为TSP。
因运输车辆运行、装卸设备及材料堆放将产生少量扬尘,在作业现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加遮盖物,干燥天气时增加地面湿度;施工期间,使用机动车运送原材料、设备均会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THC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包括施工场地的各类机械设备和施工材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应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对设备进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源
施工期的固废主要为各种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中废金属、废钢筋、废铁丝、废砖块、废木料等应尽量回收利用,其他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用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可做到合理处置。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租用已建成厂区及标准厂房,属于农村,人类活动频繁,已形成较为典型的生态系统,涉及区域内无珍稀动、植物,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低,没有需要特殊保护的生态环境。因此,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上述措施后,其施工期的产生的各种污染和水土流失可以得到大大降低。
(二)营运期拟采取的污染措施及防治对策
1、大气污染物
拟建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恶臭、沼气、食堂油烟;
待宰圈、屠宰区、急宰区、内脏处理区、血液收集间、头蹄尾皮暂存、排酸间、地磅房、粪污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的单位采取全密闭并设置微负压抽风对恶臭气体进行收集(设置2台风机,屠宰区、急宰区、内脏处理区、血液收集间、头蹄尾皮暂存间、分割间配套风机风量约为*m3/h,待宰圈、地磅房、排酸间、粪污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的单位配套风机风量约为*m3/h,则排气筒风量为*m3/h)汇入生物除臭装置(TA001)处理后由高15m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恶臭采取待宰圈粪污日产日清、喷洒植物性除臭剂、冲洗圈舍粪污及地面、加强厂区绿化、在车间周边喷洒0.5%过氧*酸等措施。处理后恶臭气体的排放量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的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高于楼顶的烟道排放。
采用这些措施后,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水污染物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依托厂区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生产废水汇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处理 (略) (略) 。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西侧,采用“格栅+调节+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50m3/d;预处理池(处理能力为50m3/d)位于厂区西北侧(办公楼西侧),废水经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2)表3中三级标准,TP、TN、*经处理后能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最终由荥经县新添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后排入荥经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排风机、污水处理设施等设备噪声以及牛叫声和出入场区的车辆噪声。
对水泵、风机等设备进行隔声和基座减振处理,排风机安装消声器,污水处理设施设备位于水下可有效隔声;对于牛叫声通过加强管理、厂房隔声;将肉牛运进和运出的时间安排在昼间等治理措施,能大大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主要为不可食用物、粪便及肠胃内容物、病死牛、污水处理站污泥、员工办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油脂;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含油棉纱及手套和废液压油。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袋装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可食用物(含固体残渣和分割边角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饲料生产厂家;粪便及内容物暂存于粪污暂存间,交由 (略) 回收处置;病死牛直接由卸货车辆直接拉至荥经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进入厂区待宰圈;污水处理站定 (略) 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及油脂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设置专门的危险暂存区暂存。项目产生的废含油棉纱及手套和废液压油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各类废物处置去向明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本项目环境风险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
本项目通过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风险隐患降至最低,达到环境可以接受的水平;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靠且可行;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荥经县肉牛屠宰加工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建设得到了当地多数公众的支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周围无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评价表明,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强化管理的前提下,能够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降低和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类别,项目的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为可以接受程度。
因此,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在所选地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项目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建设单位地址:荥经县肉牛屠宰加工建设项目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七、承担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 证书编号 | 项目负责人/编制人员 | 在蓉联系地址 | 注册联系地址 |
四川清 (略) | / | 沈工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q.com | (略) 郫都区犀浦 (略) 919号2栋711号 | (略) 郫都区犀浦 (略) 919号2栋711号 |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 (略) 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8日-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