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对我县黎医黎药的挖掘、传承和保护,充分发挥黎医黎药优势,努力推动黎族医药体系发展,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相关单位起草了《白沙黎族自治县黎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白沙黎族自治县黎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反馈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反馈意见邮寄至:白沙黎族自治县县政府办公大楼五楼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邮编(略);请在信封注明“《白沙黎族自治县黎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反馈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白沙黎族自治县黎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
2.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黎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
3.《白沙黎族自治县黎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条文依据表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