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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08 17:13信息来源:河北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低碳综合交通枢纽项目 已由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 邯经审招标核字【20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区财政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低碳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 2.1.2建设地点: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泽路以南、美的路以北、尚璧东街以东; 2.1.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27353.47㎡(41亩),新建二级客运站、综合能源站、新能源公交首末站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11787.7㎡。项目总投资15135.42万元; 2.1.4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设计深度符合初步设计标准。 2.1.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满足施工图设计的需要,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 (略) 政行业(公共交通工程)专业*级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1)根据《 (略) 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http://**.cn网址进行核查。 2)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 (略) 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6-09 08:30:00 至 2023-06-14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7-0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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