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略) (略) 新街镇孔叶村三、五组
建设单位: (略) (略)
基本情况:由于企业发展需要,依托原有生产场所扩建一条预拌砂浆生产线,投资#元,购置筒仓、混凝土搅拌设备、泵车、铲车等设施。2018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预拌砂浆项目”备案,备案证号为“泰兴发改投备〔2018〕636号”。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预拌砂浆#m3的生产能力。
公示情况:2024年12月16日 至2024年12月20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由周围农户运作水肥;冲洗、抑尘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上清液回用于搅拌楼,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水泥进料粉尘经风机负压抽吸进入1#除尘器+23米筒仓顶部DA001;水泥进料粉尘经风机负压抽吸进入2#除尘器+23m筒仓顶部DA002;粉煤灰进料粉尘经风机负压抽吸收集后进入3#除尘器+23m筒仓顶部DA003;矿渣粉进料粉尘经风机负压抽吸收集后进入4#除尘器+23m筒仓顶部DA004;淋砂废气负压抽吸收集后进入5#除尘器+15m搅拌楼顶部DA005。砂石进料粉尘、堆场扬尘洒水除尘 (略) 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粉状原料进料、搅拌楼搅拌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江苏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速率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3中标准。砂子进料、堆场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3中标准。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 (略) 标准要求。
4.固废 (略) 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收集尘、沉渣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回用于搅拌楼;无危废产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 (略) 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