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易编号: 镇集资竞*
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略) 莲洲镇耕管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委托定于 2025-01-14日9:45时对耕管村旧村府楼下约25平方米铺位(南之六)进行公开交易,交易服务机构: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 ||||||||||||||||||||||
一、交易项目基本情况 | ||||||||||||||||||||||
| ||||||||||||||||||||||
1、底价总额:*.40 元。 2、租金/承包费递增方式:无。 3、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 (略) 莲洲镇耕管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 ||||||||||||||||||||||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不得低于100.00 元/宗·月,高大加价不得高于500元/宗.月 。 | ||||||||||||||||||||||
三、竞投人资格条件 | ||||||||||||||||||||||
1、竞价资质要求:凡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缴交投标保证金,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2、没有拖欠村集体款项的,如有拖欠村集体款项的必须在缴交投标保证金之前交清所拖欠的款项。 3、本次交易不接受已列入不良行为名单的竞投意向人的报名,已经报名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次公开交易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5、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才有权参加交易。 | ||||||||||||||||||||||
四、交易流程 | ||||||||||||||||||||||
1、阅读交易公告内容并审查自身是否符合竞投人资格条件; 2、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3、未注册用户请先登录“ (略) 农村 (略) http://**)” 网站或关注“ (略) (略) ”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并等待系统审核(完成注册的用户可直接下一步); 4、按交易公告 (略) 上报名,并按照报名流程缴纳交易保证金; (若已缴纳保证金,报名仍不成功,请及时拨打公告下方交易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5、报名成功后,等待系统审核身份资格; 6、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短信后,准时参加交易活动; 7、交易结束,竞得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料到指定交易服务机构核实竞得资格,确认《竞投会报价表》并签署《成交确认书》。 | ||||||||||||||||||||||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 ||||||||||||||||||||||
(一)报名时间:2025-01-07 9:00 起至 2025-01-13 17:00 止。 (二)报名地点和方法:竞投意向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 “ (略) 农村 (略) http://**)” 网站或关注“ (略) (略) ”微信公众号的“网上交易”模块,选择本 (略) 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并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后上传保证金回单, (略) 上报名。(提示:缴纳保证金后必须 (略) (略) 上报名,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请预留充足 (略) 上报名) (三)说明: 1、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自然人报名、竞投、签约不接受委托,单位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代理人,需由单位开具授权委托书。 | ||||||||||||||||||||||
六、交易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 ||||||||||||||||||||||
(一)交易保证金缴存:各竞投意向人须在2025-01-13 17:00前以本人(单位)实名按要求将交易保证金*.00 元整(¥*.00元)单笔汇入到指定的银行账号,必须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转账成功后请保存转账回单,在报名参与竞投时要上传回单图片。(提示:1、前往银行汇缴保证金不得使用现金存入方式,应首选银行卡(农商行),其次是个人结算账户(结算户)的存折,不能用“一本通”的存折(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定活一本通)和储蓄户的存折,以免造成保证金无法退回;2、多汇、少汇或分多笔转入交易保证金,系统均无法识别,视为缴存保证金失败;3、必须用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汇缴保证金,不能使用他人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的退回 1、竞投人未能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 (略) 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将交易保证金转交农村集体。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为5000元(大写:*仟元)。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抵作租金。 | ||||||||||||||||||||||
(四)保证金的账号信息(每宗电子交易对应的保证金账号均不相同,请勿重复汇款到同一个保证金账号):
| ||||||||||||||||||||||
七、违反交易 (略) 理方法 | ||||||||||||||||||||||
竞投人未按照交易公告的要求违反相关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农 (略) 理,并将其列 (略)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不良行为名单,1年内不得参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投标。 | ||||||||||||||||||||||
八、交易说明 | ||||||||||||||||||||||
(一)竞投意向人请于 2025-01-14 9:45 前 (略) 上竞投,超过指定交易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在竞价结束前的最后三分钟内,只要有任何一方报价,交易时间则会自动延长3分钟,直到3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二)交易完成后,竞得人本人在2个工作日内到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确认《竞投会报价表》并签署《成交确认书》。若因无特殊原因拒绝或2个工作日内未到场确认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全额不计息地转交农村集体没收。此单交易 (略) 理。 (三)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因特殊情况,农村集体和竞得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农村集体和竞得人应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暂缓签订合同;因竞得人原因,在未经农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未能在约定时间签订合同的,农村集体将会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四)交易所需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五)合同起始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 (略) 莲洲镇耕管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所有。 (六)采用电子竞投交易时,竞投人如需协助,可在竞投当天提前到达交易服务机构咨询工作人员。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次发包按铺位现状发包,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不再作任何投入和改造,如中标者需改造铺位的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及不能改变原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进行自费改造。 2.合同签订后,如承租者出现违规违约的,根据发包方案规定和合同约 (略) 理和承担相关责任,涉及到罚款的,在该户的承包合同押金中扣除。 3.本发包铺位仅用于商业用途,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村的村规民约、风俗习惯。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办理证照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4.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消防管理条例,对铺位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负责。在铺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住宿、生火煮食、私拉乱接用电、烧香拜神,不得占道经营,否则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其承租权。在承租期内如发生意外等一切事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方承担。 5.在承租期内如转让承租经营管理权的,承租者必须履行合同承租时间一年或以上的才能办理转让手续,且必须经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让,否则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不给予办理转让手续。 6.如遇流标,则村经联社另定时间公开发包。 7.合同签订后,承租者自行办理用电报装手续。 其他说明: 1、竞投意向人(竞投人)有义务保证其正常参与竞投条件(电 (略) 络环境等),竞投意向人(竞投人)参加竞投时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和应急预案,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竞投意向人(竞投人)自行承担,与本交易中心无关。 2、 (略) 上竞投顺利进行,已报名成功的竞投意向人(竞投人)或单位,请提前登*上线,避免 (略) 络等其他因素而影响竞投。 | ||||||||||||||||||||||
九、合同事项 | ||||||||||||||||||||||
(一)合同期限:2025-02-01至2030-12-31,具体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合同金额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 (三)合同金额支付时间: 按合同 。 | ||||||||||||||||||||||
十、违约责任 | ||||||||||||||||||||||
按交易方案和合同条款约定。 | ||||||||||||||||||||||
十一、联系方式 | ||||||||||||||||||||||
(一)出租方(发包方)联系方式: | ||||||||||||||||||||||
出租方(发包方): (略) 莲洲镇耕管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联系人: 林华耀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莲洲镇耕管村 | ||||||||||||||||||||||
(二)交易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管理机构: 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 ||||||||||||||||||||||
联系人: 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 ||||||||||||||||||||||
莲洲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 | ||||||||||||||||||||||
2025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