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鉴定,评审组确认,我区孔祥振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同意办理病退手续,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30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申报单位 | 申报病种 |
1 | 孔祥振 | 男 | **********2013 | (略)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 | 脑出血后遗症 |
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0月30前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举报反映,举报电话:*。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