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临沂 (略) *吨/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吨/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临沂 (略)
建设地点: (略) 莒南县坊前镇大峪崖新村后龙潭沟81号
建设内容:租赁莒 (略) 厂区及厂内部分构筑物和生产设施(杂醇油车间、储罐、生物质锅炉等),优化厂区布局,拆除部分储罐,并新购置部分生产设备、储罐等,配套完善环保设施及其他辅助工程、公用工程,职工定员12人,全年生产时间300天,三班制,全年工作7200小时,形成年处理溶剂类固体废物5450吨(其中异*醇废液1000吨、*酸*酯废液1600吨、*醇废液2100吨、异*醇650吨)的生产规模。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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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临沂 (略) *吨/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一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