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优 (略) 破产清算案
选聘审计机构的询价函
2024年3月27日, (略) 青 (略) 作出(2024)鄂0107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北优 (略) (以下简称“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4月7日作出(2024)鄂0107破1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略) 破产清算工作需要,管理人拟通过询价方式公开选聘第三方中介机 (略) 破产清算的审计工作。
一、 (略) 基本情况
湖北优 (略) ,统一信用代码*MA4KM*,法定代表人张润全,企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登记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注册时间2016-03-21;注册地址: (略) 青山区红钢二街29号中交江锦湾10栋B号楼一单元14层9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门窗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中介机构基本要求及资质条件
1. 具有相应审计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现属湖北省司法委托审计机构名单所列机构;
3. 中介机构与本项目无利害关系,不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4. 应客观、公正 (略) 财务状况、资产价值;
5. 开展工作应严格依法、合规,遵守执业道德;
6. 独立开展工作,不受外界干扰和各方不当意图的影响;
7. (略) 资产状况等特点,制定科学、合理、准确的工作方案;
8. 具备专业技术服务类企业审计相关经验,且能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9. 同意审计费用,根据清算费用使用情况支付。
若贵单位同意参加本次选聘程序,请于2024年4月17日下午17:00前,*@*ehenglaw.com,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邮寄至管理人( (略) 洪山区欢乐大道1号德成国贸中心B栋26楼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吴律师*),管理人根据报价确定审计机构:
1. 营业执照、属司法委托机构证明
2. 承办团队组成及资格证明、业绩材料、联系人
3. 承诺函(详见附件)
4. 报价函(详见附件)
湖北优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