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南航 (略) 72%股权延期挂牌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略)(略)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2月2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 12月31日 | |||||||||
挂牌价格 | 93,(略) | 保证金 | (略) | |||||||||
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 业情况 | 1、海南航 (略) 于2023年1月17日设立,注册资本为(略)元。公司主营业务领域为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卫星导航服务。经评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南航 (略) 公司总资产为130,(略),总负债(略),净资产130,(略)。 2、具体详情见中致成评报字[2024]第0026号。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海南航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文 (略) 177号航天城产业服务中心B410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略) | 法定代表人 | 王广智 | |||||||||
成立时间 | 2023年1月17日 | 注册资本 | (略)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略)MAC5U8BC7W | 所属行业 | 航天科技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创业投资( (略) 企业);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海洋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土地整治服务; (略) 设备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 (略) 设备销售;卫星导航服务;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海南航天城 (略) | 100 | ||||||||||
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 1、中共海南航天城 (略) 第一届党委第九次会议纪要 2、海南航天城 (略) 2023年第三十九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3、中共海南航天城 (略) 委员会第一届党委第三十三次会议纪要 4、海南航天城 (略) 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纪要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年12月31日 | 0 | -1,(略) | -1,(略)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26,(略) | (略) | 126,(略) | ||||||||||
审计机构名称 | 耀华(海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4年10月31日 | 0 | -3,(略) | -3,(略)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22,(略) | (略) | 122,(略) | ||||||||||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 (略) 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致成 (略) | ||||||||||
评估报告书号 | 中致成评报字[2024]第0026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核准(备案)号 | 文航天资备〔2024〕1号 | |||||||||||
评估核准(备案) 单位 | 文昌国际航 (略) | |||||||||||
标的评估值单位: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130,(略) | (略) | 130,(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93,(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南航天城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略)MABUXD2L4N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文 (略) 177号航天城产业服务中心 | |||||||||||
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2%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文航天函〔2024〕36号 | |||||||||||
重大事 项披露 | 1.标的公司通 (略) 公开招标,于2023年12月18日确定北京兴电 (略) 为海南航天城北斗产业及大数据国际应用示范基地项目监理单位,中标金额为1093.(略)元。截止公告发布日,标的公司已与北京兴电 (略) 签署监理服务合同;标的公司未向北京兴电 (略) 支付过合同款项。 2.标的公司通过公开比选,于2024年4月11日确定广西大汉 (略) 为海南航天城北斗产业及大数据国际应用示范基地项目初步勘察和测量单位,中标金额为15.(略)元。截止公告发布日,标的公司向广西大汉 (略) 已发中标通知书,已签署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标的公司已向广西大汉 (略) 支付合同预付款4.(略)元。 3.标的公司通 (略) 公开招标,于2024年5月24日确定海口定瑞 (略) 为海南航天城北斗产业及大数据国际应用示范基地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单位,中标金额为663.(略)万元。截止公告发布日,标的公司已向海口定瑞 (略) 发中标通知书,已签署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标的公司未向海口定瑞 (略) 支付过合同款项。 4.标的公司通 (略) 公开招标,于2024年6月11日确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 (略) 为海南航天城北斗产业及大数据国际应用示范基地项目勘察单位,中标金额为293.(略)元。截止公告发布日,标的公司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 (略) 已发中标通知书,已签署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及基坑设计合同;标的公司已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 (略) 支付合同预付款88.(略)元。 5.标的公司通 (略) 公开招标,于2024年9月2日确定中国五洲 (略) 为海南航天城北斗产业及大数据国际应用示范基地项目初步设计单位,中标金额为876.(略)元。截止公告发布日,标的公司已向中国五洲 (略) 发中标通知书,已签署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标的公司已向中国五洲 (略) 支付合同预付款262.(略)元。 | |||||||||||
转让方 承诺 | 1、本次产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产权拥有 (略) 置权; 2、转让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 ||||||||||
(略) 或主管部门 | 文昌国际航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文航天函〔2024〕36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和良好的信誉,资金来源真实合法;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转让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名时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略)元,公告期内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未竞得,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受让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转让价款第一期¥5000.(略)元(人民币大写:(略)仟万元,含保证金扣除交易费用后自动转为成交价款部分)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转让方自收到第一期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 (略) 交接手续和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略) 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和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180日历天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手续,股权变更等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6.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到股权变更日,货币资金和净资产发生变化不影响交易价格,产生的盈亏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7.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即为意向受让方的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8.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不对资产评估报告中任何单项资产的价值作出承诺,不对转让标的及标的企业资产的法律或自然缺陷或瑕疵承担责任。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合同未约定的双方视交易情况实际约定的办理。 | |||||||||||
标的交割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保证金支付方式 | 1、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略)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交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下午17:00。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交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 号:(略)(略)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违规条款 | ||||||||||||
交易方式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12月31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 (略) (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转让方于2024年12月31日17:00时前审核意向受让方的报名材料。经转让方资格确认且保证金到账即获得竞价权限。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联合购买协议》(联合体报名); 4、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和良好的信誉,资金来源真实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转让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7、其他相关条件。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 (略) 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由受让方按照《海 (略) 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交纳交易服务费。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南航 (略) 72%股权转让 | 2025年1月2日9:30 | 2025年1月2日10:00 | (略)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略)、 陈先生(略)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略) 转让方:何先生0898-(略) | |||||||||||
单位地址 | 1、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2、 (略) 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3、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