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民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专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民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民乐县洪水镇苏家庄村(滨河大道与高铁大道交叉口东南角),污水处理厂地理坐标为东经100度47分28.31秒,北纬38度27分37.38秒。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及签到表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2日-2024年2月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朱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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