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辆公交车报废回收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盘州 (略) 12辆公交车报废回收。
二、项目介绍
盘州 (略) 拟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动力电池编码制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选取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回收单位报废2辆10.7米纯电动及10辆10.5米油电混动公交车。
三、标的物参数
名称 | 参数 | 名称 | 参数 |
车型 | 金龙牌XMQ6111AGBEVL | 车型 | 金龙牌XMQ6106AGHEV14 |
辆数(辆) | 2 | 辆数(辆) | 10 |
登记日期 | 2016年12月 | 登记日期 | 2016年12月 |
车辆生产厂家 | 厦门金龙 (略) | 车辆生产厂家 | 厦门金龙 (略) |
车身尺寸(长×宽×高,mm) | *×2500×3300 | 车身尺寸(长×宽×高,mm) | *×2500×3190 |
整备质量(Kg) | * | 整备质量(Kg) | * |
动力电池生产厂家 | 宁德时代新 (略) | 动力电池生产厂家 | 中信国安盟 (略) |
动力电池容量(KWH) | 207 | 动力电池容量(KWH) | 18 |
动力电池类型 | 磷酸铁锂 | 动力电池类型 | 磷酸铁锂 |
四、项目要求
(一)本项目12辆公交车(含2辆10.7米纯电动公交车及10辆10.5米油电混动公交车)报废处置为整车报废回收。
(二)回收单位进行整车报价。价格包含拆卸、运输、保管、第三方检测费、报告出具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三)该批 (略) 市域,车辆拖运由车辆报废企业负责。
(四)车辆须在2024年11月30日(含)前出具注销证明、回收证明、车辆拆解图片(盖章)等所有车辆报废资料。
(五)报废企业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缴纳保证金20.*元,该保证金在报废资料移交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六)成交企业按照成交价格一次性支付款项后即可拖离车辆。
五、合格回收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回收单位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二)回收单位具有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要求的整车报废回收资质(含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
(三)2020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废回收证明或合同关键页)。
六、评选标准
最低报价限29.*元,报价低于本项目最低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在符合要求的参评人中,价格高的中选。价格相同时,所有相同报价参评人平分标的。
七、获取项目文件
(一)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信息于贵州省 (略) 、 (略) (略) 公布,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符合资格的参评人自行在 (略) 站下载文件。
(三)评选文件下载时间:发布至2024年10月15日14:30。
八、提交评审资料
参评人于参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一份参评文件。
(一)资料按附件《盘州 (略) 12公交车报废回收项目参评文件》编制,可以补充其他材料。资料每页盖公章、装订后骑缝盖公章、资料袋封条盖公章。
(二)参评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4:30(以采购人收到参评文件为准),超时不接受任何供应商提交的参评文件。
(三)参评文件递交地址:贵 (略) (略) 红果街道平 (略) 综合交通枢纽E区二层尹香收(电话号码:*);邮寄费用自理。
九、项目评审
(一)评审时间:2024年10月17日14:00。
(二)评审地点:盘州 (略) 第一会议室,参评人自愿决定是否到场参加。
十、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于贵州省 (略) 、 (略) (略) 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3天,在公示期结束后发出《评选结果通知书》。如参评人对此次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采购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原件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本项目评选活动。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尹香 *。
(二)联系地址: (略) (略) 红果街道平 (略) 综合交通枢纽E区二层。
附件:盘州 (略) 12辆公交车报废回收项目参评文件
盘州 (略)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