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海纳川 (略) |
项目名称 | 年产16万套车轮总成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丹徒区上党镇生态汽车产业园18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苏州瑞赛泽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丹徒区上党镇生态汽车产业园18号,利用现有厂房约1200平米。主要采取外购轮胎、车辋、胎压传感器等原料,通过上线组装、充气、平衡修正、检验等工艺,年产16万套车轮总成。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丹徒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东、南、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3类标准,北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 (3)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塑料缠绕膜、废纸箱、损坏件等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综合利用和处置,贮存、转移、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环评处 固话:0511-* 通讯地址: (略) 冠城路8号, (略) 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5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