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自然告字〔2024〕38号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 (略) 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灵川镇甘棠村委窑尾村民小组、 (略) 西北侧;土地面积*.76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配套的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容积率(R):0.9≤R≤2.0;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增价幅度:人民币*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加竞 (略) 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3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3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2月24日下午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上午8时至2024年12月25日上午10时止。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 (略) (略) 第12号开标室( (略) (略) (略) 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二) 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三)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73-* 联系人:小邓、小阳
灵川县 (略)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