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同仁县][公开招标][施工]黄南州同仁市夏河南路排洪防涝工程标段一[已发公告]
(略) (略) 排洪防涝工程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排洪防涝工程已由黄南藏族自治州水利局以黄水字【2022】116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 (略) 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华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略) (略)
(2)招标范围:河道治理长1.101km,中心桩号0+000--0+527段左右岸共修建仰斜式浆砌石护岸964m(左岸484m,右岸480m),中心桩号0+527-1+101段修建钢筋混凝土箱涵554m,箱涵沿线设置检查井8座,桥涵衔接处2处,消力池1座,潜坝4座。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标段名称:黄南州同仁市夏河南路排洪防涝工程标段一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05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07月15日
建设内容:河道治理长1.101km,中心桩号0+000--0+527段左右岸共修建仰斜式浆砌石护岸964m(左岸484m,右岸480m),中心桩号0+527-1+101段修建钢筋混凝土箱涵554m,箱涵沿线设置检查井8座,桥涵衔接处2处,消力池1座,潜坝4座。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 (略) (略) 》(http://**)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 (略) (http://**)(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 (略) 》(http://**.cn/)办事指南栏的《青 (略) 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 (略) 》发布。获取方式:自2022年11月04日00:00时至2022年11月08日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 (略) 》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5日 10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 (略) .开标室一(地址:黄南州同仁 (略) 州政府三号楼一楼交易大厅)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 (略) 《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应当拒收。
省 (略) 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北京华诚 (略)
接收异议联系人:周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诚 (略) |
地址: | 地址: (略) (略) 33号开发区创业园综合楼6002室 |
联系人:胡主任 | 联系人:周先生 |
电话:0973-* | 电话:0971-* |
传真: | 传真: |
2022年11月03日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