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拟建“松江区泗泾镇SJS*单元16-02号地块项目”于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9日进行了公示,共收到公众反馈意见21大条,经汇总涉及以下几个问题,我局现对本项目方案公示反馈意见回复如下:
一、天桥问题:
1、反馈现状天桥设计本有缺陷,项目设计利用地铁站原天桥进行改造,并未与地铁站二层站台相连通,无法消除缺陷,建议放弃改造原有天桥改为靠近地铁站厅或中间部位新建天桥。要求开发商按土地出让合同第一十二条的要求整改商场与地铁站的天桥设计方案,建议修建封闭式或带遮阳棚的天桥,方便民众在恶劣天气下进商场。
回复如下:地块连接九号线的现 (略) ,改造或新建 (略) 同意,后续我局将协 (略) 进行积极协商,研究实施的可能性。
2、反馈早晚高峰期交通拥堵,建 (略) 和横港交叉口设置环形过街天桥,取消行人地面的人行道,通过天桥往返泗泾地铁站。
回复如下:本次建筑设计方案仅针对用地范围内,取消地面人行道及环形过街天桥需在区域规划层面研究落实。
二、公交场站及有轨电车存车线问题:
1、反馈不要将公交场站引入购物中心,公交站场会占用商业面积,破坏商业界面和污染环境。如果一定要设立公交场站,建议与购物中心切割,将站台 (略) 或 (略) 布置设立,最小程度对购物中心的环境破坏。
回复如下:本项目作为一个TOD项目,根据控规及土地出让合同的要求,公交场站建成后将移交区交投(公交公司)使用及管理。本次方案过公共通道将其与购物中心进行物理分隔,实现相对独立,最小程度减少对购物中心的影响。
2、反馈有轨电车存车线建设不符合泗泾发展需要、浪费资源占用商场面积,割裂原本交通和商业动线,造成行人和车辆出行不便,建议取消。 (略) 交通委回复:“泗泾16-02商业地块没有有轨电车的建设计划,给市民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希望本次方案设 (略) 交通委的回复,要求开发商修改有轨电车设计方案,还地于民。
回复如下:根据控规及土地出让合同要求,地块内需设置有轨电车存车线。本次方案将其设置在地块西南角,可作为商业入口广场的一部分,同时也保留了完善未来松江有轨电车体系的可能性,符合上位规划的要求。
3、反馈公交车场站及有轨电车存车线安排于项目西侧,会对未来每日通勤换乘带来极大不便利,建议公交车站及有轨电车均布置于项目西南侧。
回复如下:本项目已通过专项交通评审,公交车场站及有轨电车存车线位置、出入口设置, (略) 交警总队及区交通委审核同意。方案公交车场站设置地块西北角,有轨电车存车线设置于西南角,减少对主干道交通影响 (略) 城市主展面空间形象,也有利有轨电车进出。
三、出入口问题:
1、反 (略) 、 (略) 作为泗泾镇的主干道,交叉口常年拥堵,方案的机动车客运和货运出入口设置 (略) 上不合理,未来大量机动车排队进车库 (略) 口的拥堵,瘫痪整个泗泾镇的高峰期交通,建议取消此入口, (略) (略) 增设一个出入口。
回复如下:本项目已通过专项交通评审,公交车场站及有轨电车存车线位置、出入口设置, (略) 交警总队及区交通委审核同意。根据交警意见,此项目机动车出入口设计已充分考虑优化,总计3进3出。一 (略) 出入口在出入口两侧分别渠化增设加、减速车道,减少出入车辆 (略) 通行车辆的直接影响,减少排队车辆 (略) 主线车流的影响;二 (略) 要求设计单位调整为双进,并利用商场退界范围渠化设置排队通道,此 (略) 还有公交场站出入口,不适合增设出入口; (略) 要求设计单位设计为双出,后期通过管理手段可以有效分流出场车辆;四 (略) 作为主干道,不适合设置商场出入口。且所有出入口设置符合出入口设置规范,综上所述,结合交通影响评价结论,出入口设置优化已做充分考虑。
2、反馈没有看到针对地面交通组织的相关设计考虑。
回复如下:地面交通组织设计考虑参见前一条回复。
3、反馈 (略) 一侧已有公交首末站,是否可考虑取消 (略) 的公交港湾站,统一在首末站停靠,有利 (略) 的通行、沿路绿化带的完整性及商业体的临街界面。
回复如下:调整公交站点需要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研判。
4、反馈将公交场站及有轨电车存车线出入口设置 (略) ,改造原有天桥,设计上不够人性化及便民,会导致增加折返步行距离,届时大量行人都将 (略) 行走,而非从设计的人行公共通道走。行人动线和三条车辆动线交叉,会产生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
回复如下:公交车场站的入口设置 (略) ,出口在 (略) , (略) 交通影响最小。有轨电车存车线仅作为未来夜间收车存车使用,对行人动线产生影响有限。
四、项目设计方面问题:
1、反馈要考虑商场、商场与公交场站、商场与九号地铁站的无障碍通行设计,保证残障人士能够便捷通行及安全。
回复如下:商场内部与商场外部场地,商场与公交站、地铁的无障碍通行均按《无障碍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满足使用要求。
2、反馈方案设计建筑群分散,要求借鉴类似印象城、花园城设计,设计成大型一体商业建筑,避免三湘商业广场设计。
回复如下:本项目为商业与公交场站及有轨电车存车线一体化设计的大型一体商业综合体,为一栋单体,不是分散建筑群设计。
3、反馈建筑风貌不要四面漏风的标新立异群楼设计、外立面直角尖角造型从视觉上显得突兀,与街道融合干较差,强烈建议修改外立面方案、向站厅的沿街立面应强管控。
回复如下:本项目主体为一体化购物中心,南面外立面设计概念灵感来自于泗泾的“四水汇聚”由来,采用泗泾镇独特的江南水乡聚落特色,抽象提取了最具特色的坡屋顶的作为意向,旨在打造属于泗泾在地特色的购物中心,立面方案还在持续优化完善设计中。
4、反馈相关区域增加楼梯或者扶梯。
回复如下:未来将根据方案合理性及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优化。
5、反馈上海的天气不适合露天商业,设计上考虑遮阳、防雨、通风设施,给予消费者在不同天气环境下的良好体验。
回复如下:本项目主体为一体化购物中心,仅在公交场站上方结合设置了一小部分外街,方案后续会考虑遮阳防雨措施来满足使用需求。
6、反馈商场实际面积小,且与前期政府宣传不符,存在较多的平地空间和单体空间,建议扩大面积。
回复如下:本项目主体为一栋一体化购物中心建筑,规划容积率上限为2.6,本方案容积率为2.6,建设规模已经到达上限。
五、非机动车停车问题:
1、反馈泗泾地铁站附近的非机动车停为紧缺,希望在本项目设计中考虑这个现实,方便并提供充足非机动车车位、外卖的临停车位,并于总平面图中予以体现,避免建成后大量非机动车乱停放问题。
回复如下:本项目已按规定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后期使用会结合实际情况、市容管理需求整体评估,合理安排非机动车停车位、外卖临时停车位。
六、业态及购物体验问题:
1、反馈考虑一些羽毛球、足球、游泳馆、健身、茶馆、商务会谈体验之类的业态。
回复如下:建设单位已将以上业态纳入考虑范围,未来会结合整体商业业态规划进行落位。
2、反馈土地出让约定设置不少于*㎡的文化设施,公示总图中未体现位置及具体用途。
回复如下:本方案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布置了*平方米的文化设施用房,分布于二、三及六层,引入文化品牌具体以后期招商为准。
3、反馈商业要引入具有文化品牌、注重购物体验和品质,内部设计要加强购物引导及科技融入、动线设计应考虑人流量和空间利用效率,避免拥堵和混乱、空间分区要明确及增设景观艺术元素等。
回复如下:具体内容以后期招商引入品牌为准。室内精装涉及科技融入、动线设计、景观艺术元素将在后续室内专项设计、景观专项设计中考虑。
七、相关技术经济指标问题:
1、反馈要求提供项目的商业、停车库等各个业态面积指标,便于公众监督。
回复如下:商业、停车库、文化设施用房、公交停车场站、有轨电车存车线等面积指标以公示总平面图经济技术指标表为准。
2、反馈要求取消项目6层业委会及物业管理用房。
回复如下:根据《 (略) 物业管理条例》,按规范商业项目也需配置业委会及物业管理用房,用于商业自身的运营和商户的管理服务。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