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22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开发区分陕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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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基本 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技术改造项目 | 2023年3月 6 日 | 河南 (略) | (略) (略) 湖滨区高庙乡大安村 | (略) (略) | 现有厂区增加1条生产线,以现有产出的粒状产品为原料生产粉状石灰,工艺:粒状石灰--破碎--上料--粉磨--旋风集料--成品。 | (1)废气 本项目原料、加工、成品均在封闭车间内,地面硬化,进出大门安装有封闭卷帘门,严格控制无组织粉尘。废气主要有石灰生产过程中破碎、粉磨、成品输送工序产生的粉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1套覆膜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处理效率为99.5%,每个储罐在仓顶设除尘器处理收集粉尘,本项目废气排放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1618-2022)及钙粉行业绩效引领性指标中相关要求。 (2)废水。现有工程已建设1个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容积3m3。现有工程冲洗废水产生量为1.32m3/d,本项目冲洗废水产生量1.44m3/d,项目实施后,全厂车辆冲洗废水量为2.76m/d,现有工程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依托可行。 (3)固废 收尘器的回收灰回用于生产。车辆冲洗过程产生少量沉渣,根据现有工程运行经验,本项目沉淀池沉渣产生量0.25t/a,每年更换两次,沉淀池沉渣属于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4)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 (5)环境管理:规范环保档案和记录台账,聘用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厂区大门安装门禁和车牌识别系统;产尘部位安装高清视视频监控系统,与环保部门联网,厂区开展定期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