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惠湾国土出让[2022]008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 (略) 土地 (略) 场管理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79号)的规定,经批准,我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挂牌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本次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地块挂牌起始价为206.28万元人民币,首次应价可以以起始价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日至**日。(不少于20日)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日9时至**日10时。(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日9时。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均可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电子挂牌交易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
(二)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1、伪造公文骗取用地行为;
2、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理完结;
4、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理完结;
5、至报名日止仍拖欠政府地价款;
6、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相关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7、存在其它被禁止竞买土地行为的。
五、竞买保证金
(一)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5万元。
(二)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确认并发出《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六、竞买申请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单独或联合申请按宗地情况而定)。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竞买申请人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即获得竞买报价权限。
七、竞买人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操作指南,熟练操作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按竞买规则进行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八、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采取“价高者得”方式出让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九、资格审查
成交候选人应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确定成交候选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纸质材料提交至我局,由我局对竞买资格进行审查。我局将于1个工作日确定符合竞买资格的成交候选人为竞得人。
成交候选人资格审查须提交下列材料:
《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竞价结果通知书》(加盖公章);
《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加盖公章);
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他人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盖公章)
十、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
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人确定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退还或转付成交价款
签订交易合同,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的20%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如竞买保证金不足以交纳定金,不足部分在交易系统确定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齐;如竞买保证金转作定金后有剩余,余额转作宗地成交价款,定金可抵作宗地成交价款。
以外币缴交竞买保证金的,扣除定金后余额部分返回给竞得人,待竞得人按时缴清土地成交价款后,再将定金退还,不计利息。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电子挂牌交易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付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带齐如下相关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转付成交价款手续:
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略) 非税收入缴款通知;
保证金到账通知书;
竞价结果通知书;
保证金转账凭证。
十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土地出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已付定金归出让人,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出让人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十三、违规责任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候选人资格(或竞得资格),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无正当理由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无正当理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十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交易中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http://**)。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1、完成场地平整后交付土地,交付土地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2、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办理交地手续,凭《交地确认书》、《出让合同》(正本)和地价款交款凭证等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五)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1、项目准入要求:(1)产业类型为研发中心项目;(2)投资强度≥0.3亿元/公顷;(3)工业地块的非生产设施占地比例: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宗地总用地面积7%。
2、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 (略) 规划要求,必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TJ〔2022〕043)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3、交付条件和时间:该宗地按现状条件(土地平整,具备施工需求的条件,包括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网上挂牌出让并交付土地。
(六)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 (略) 政务服务数据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七)竞得人为非本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土地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本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略) ,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八)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九)上述用地挂牌出让 (略) 人民政府粤府〔2018〕79号文等文件精神确定,竞得人投资项目必须符合约定产业要求和符合用地集约条件,否则需按基准地价750元/平方米的20%补缴地价差额。
(十)竞得人须与区管委会或区招商局签订《投资协议》,对项目投资具体情况进行约定,作为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内容。
十五、联系方式:
出让方: (略) 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地址: (略) 大亚湾区北澳大道2号
联系人:丘小姐
联系电话:0752-*
交易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联系地址: (略) 大亚湾区科技创新园创新大厦三楼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2-*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略) 场网: 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交易大厅的电子显示屏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 (略) 惠城区三新 (略) 民服务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号土地与矿业交易窗口。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
(略) 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日
附表: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指标
挂牌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用地编号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 | 宗地使用权面积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 绿地率 | 机动车停车位(个) | 产业 类型 | 出让年限 | ||||
DYW* | 环大亚湾新区石化产业起步区 | SHX-A4-04-A | 工业用地 | 3438 | 3438 | ≥40 | ≥0.5 | ≥1719㎡ | ≤12% | 生产区设施停车位≥0.3个/100㎡计容建筑面积,生产服务、行政办公及配套区设施≥1.0个/100㎡计容建筑面积。 | 研发中心项目 | 5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