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公共供水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公共供水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新河县 (略) 以关于河北新河县公共供水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批投资[2024]1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新河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新河县西流乡、荆庄乡、白神乡、仁里乡、新河镇、寻寨镇等6个乡镇。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铺设主管道长度(略)米,入户管道(略)米,更换户表智能水表(略)套、总表58套;提升改造配水泵站18个; (略) 等。 2.1.3合同估算价:173.(略)元,其中勘察部分:53.(略)元,设计部分:119.(略)元。 2.1.4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4 00:00至2024-12-3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14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 (略) 网、惠招 (略)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和“分散评标”方式进行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惠招 (略) 提出。受理单位:河北千鸿 (略) (联系人:李瑞超,受理电话:0319-(略),邮箱:*@*63.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新河县 (略) 电话:0319-(略) 电子邮箱:*@*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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