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将于2023年11月13日10时至2023年11月14日10时(延时的除外) (略) (略)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户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被 (略) (略) 名 (略) 信州区紫阳大道3号4幢3-3、3-2的房产。
本院依法作出(2023)赣11执434号执行裁定书拍卖被 (略) (略) 名 (略) 信州区紫阳大道3号4幢3-3、3-2的房产。
拍卖对象 | 房屋所有权人 | 房屋坐落 | 产权证号 | 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用途 | 建筑面积(㎡) | 评估单价 (元/㎡) | 总价 (元) |
1 | (略) (略) | (略) 信州区紫阳大道3号4幢3-3、3-2 | 上 (略) 字第*号 | 31 | 3 | 非住宅 | 878.64 | 8291 | * |
拍卖对象( (略) 信州区紫阳大道3号4幢3-3、3-2)的装修价值 | * | ||||||||
拍卖对象房地产价值 + 拍卖对象装修价值 合计 | * | ||||||||
特别说明 | 1、此拍卖报告中拍卖结果受拍卖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约束,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
拍卖对象区位状况:
拍卖对 (略) 信州区紫阳大道3号4幢3-3、3-2,紫阳大道与三清山大道交汇处,与江南商贸城、红星建材家居博览中心相对。周边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 (略) 质监局、恒隆广场、紫晶大酒店、江南商贸城、红星建材家居博览中心、上海广场、鹏辉中粮广场小区、 (略) 场、紫阳公园、米兰春天小区等。临近道路有紫阳大道、三清山大道、凤凰大道等城区交通主干道。区域公共交通较便利,区域配套设施完善,区域商业繁华度较好。
拍卖对象范围包含证载面积房地产、评估对象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以及附着在建筑物上的、与拍卖对象功能相匹配的、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及内部不可分割的固定装修,不包括可移动的家具、电器等物品。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起拍价:605.53万元、保证金:60.55万元、增价幅度:3.03万元。
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由双方依照法定纳税义务承担相关税费(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 (略) 等相关部门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 (略) 联系,现场看样时间于2023年11月10日下午3时至3时30分集中组织进行,有意者请自行前往。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竞买成功,本院不负责户口迁入手续。
七、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0月1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权人可 (略) 申报优先权)。
十、拍卖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七 (略) 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 (略) (略)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三江支行;银行帐号:*55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标的物可进行二次拍卖,本次为第一次拍卖。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秦女士)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 0793-*
联系地址: (略) (略) 执行局
(略) (略)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