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道 (略) 轨道交通产教融合中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室外铺装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3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铁道 (略) 轨道交通产教融合中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室外铺装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5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二、资格证明材料
第4项“投标单位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含)以上施工许可”变更为“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
第6项“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机电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变更无“拟投入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1日 15时1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报名并下载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无法按时解密的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须同时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请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代理机构不做线下提醒,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铁道 (略)
地址: 松坡路129号
联系方式: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略) 太和区凌南街道昆明街府畔花园物业楼
联系方式: 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毕女士
电话: 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