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高炉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
原项目编号:2024DFWGZ*
原公告日期:2024-03-08
关于高炉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的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现对高炉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编号:2024DFWGZ*/*-0981)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答疑。此次澄清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招标文件P48页第三章评标办法2.2.3(1)投标人业绩中“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或工程费用0.7亿元)及以上的标准化厂房(或者产业园或者创业园)施工业绩的得6分,最高得6分。”修改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或工程费用0.7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得6分,最高得6分。”
2、问:本次招标范围是否包含西门卫及南门卫,未见相关图纸?
答:三个门卫均包含在此招标范围内,为成品门卫,已列入景观工程量清单中,详见图纸附件。
3、问:本次招标的室外工程与一期的分界线在总图上未体现?
答:详见图纸附件。
4、问:我单位复核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误差较大,建议复核后调整。
序 号 | 名称 | 内容 | 砌体 (m3) | 混凝土 (m3) | 钢筋 (t) | 木模板 (m2) | 外涂料 (m2) |
1 | 1#车间 【土建】 | 清单工程量 | 829.44 | 7806.49 | 1011.78 | *.80 | 6825.14 |
我方核实工程量 | 982.89 | 9287.07 | 1200.83 | *.52 | 8023.46 | ||
2 | 7#车间 【土建】 | 清单工程量 | 875.04 | 7919.58 | 1015.28 | *.92 | 6890.64 |
我方核实工程量 | 1037.71 | 9401.80 | 1208.17 | *.01 | 8148.18 |
3#车间【土建】、5#车间【土建】同 1#车间【土建】。
备注:我单位复核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相比误差超过 3%以上,建议工程量复核并进行调整。
答:复核无误。
5、招标文件约定人工、 (略) 场价格变化及政策性不调整,实属于不合理情况,违背风险共担机制原则。根据安徽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建市函【2021】507 号文建议该项目约定:人工工日、主要材料:钢筋、混凝土、砌体、预拌砂浆、电线电缆等按文件进行调差,调差幅度±5%。
答:本项目工期短,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6、问:本项目设置 800 万元暂列金额,列入建筑大型土石方其他项目清单中。暂列金是否为不含税金额,税金应另计,请明确。
答:清单控制价编制答疑及编制说明中已说明,暂列金额正常取税。
7、问:建筑大型土石方【大型土石方】分部分项第 4 项“机械运土、石方-挖方运输 ”综合单价为*/m3,远低于成本价,请核实并调整。
答:复核无误,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
8、问:我单位2022年中标并承担的某一期标准化厂房项目,面积超过*平方米,2023年一期标准化厂房单体均通过竣工验收。业主单位待二期项目竣工完才出具一期、二期整体竣工验收报告。我单位承担的一期标准化厂房项目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P48页第三章评标办法2.2.3(1)业绩、奖项、荣誉关于投标人业绩的评分标准?
答:符合。
9、 (略) 项目负责人:马步平。
招标人:涡阳县迎辉 (略)
电话:*
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电话:0551-*
日期:2024年3月13日
0天4小时49分1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3-13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3-130天0小时0分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3-130天3小时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