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 (略) 异地重建项目
拟选址听证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将于2024年11月27日下午3点举行新兴县 (略) 异地重建项目拟选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将于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下午3点在新兴县城乡规划事务中心六楼会议室(地址: (略) 新兴县新城镇广兴大道中39号)举行。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听证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部门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公开征集听证代表,其中,政府部门代表6名,由听证组织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群众代表8名,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由听证机关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随机抽签确定。
三、听证会报名
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
(1)年满18周岁以上;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报名期限和地点。
(1)报名期限:2024年11月14日-11月20日17:30(上班时间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兴县城乡规划事务中心三楼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地理信息股(地址: (略) 新兴县新城镇广兴大道中39号,联系电话:0766-(略),联系人:孙先生)。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听证会须知
1、本次听证会不受理电话、邮件(含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报名申请。
2、听证报名人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我局将发出《听证通知书》,听证参加人须凭《听证通知书》参加听证会。
3、听证参加人如对新兴县 (略) 异地重建项目拟选址有意见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意见或建议。
4、听证参加人届时应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5、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兴县 (略) 异地重建项目拟选址听证会报名表(法人或其他组织).doc
附件2:新兴县 (略) 异地重建项目拟选址听证会报名表(个人).doc
新兴县 (略)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