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石城县人民政府批准,石城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古樟工业园A-02-01-03地块、古樟工业园A-02-01-04地块、生物质发电进场道路南侧A-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起始价 (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DBQ* | 古樟工业园A-02-01-03地块 | 13344.3 | 工业用地 | ≥1.6 | ≥40% | 10%≤RA≤20% | 50 | 90 | 25 |
DBQ* | 古樟工业园A-02-01-04地块 | 13711.47 | 工业用地 | ≥1.6 | ≥40% | 10%≤RA≤20% | 50 | 90 | 25 |
DBQ* | 生物质发电进场道路南侧A-01地块 | 33641.14 | 工业用地 | ≥1.2 | ≥40% | 10%≤RA≤20% | 50 | 90 | 62 |
[注:其他规划建设要求按《规划条件通知书》(2024-001号、2024-003号、2024-002号)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土地协议》,协议要确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采取“标准地+承诺制”方式供地,其中:古樟工业园A-02-01-03地块准入行业为纺织服装、服饰业;古樟工业园A-02-01-04地块准入行业为皮革、皮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生物质发电进场道路南侧A-01地块准入行业为皮革、皮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400万元/亩,亩均税收≥13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和单位排放增加值按相关标准执行;竞得入选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需与石城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石城县工业园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未设保底价,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宗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具体拍卖时间如下:
DBQ*:2024年3月12日9时30分;
DBQ*:2024年3月12日10时00分;
DBQ*:2024年3月12日10时30分。
五、申请人可在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11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三个地块拍卖起始价为单价90元/㎡,增价幅度为每次人民币*元/㎡(¥1元/㎡)或其整倍数,古樟工业园A-02-01-03地块和古樟工业园A-02-01-04地块竞买保证金25万元;生物质发电进场道路南侧A-01地块竞买保证金62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17时。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报价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即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阶段。
(二)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保证金,系统将自动默认申请具有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三)其他详见出让须知。
出让人:石城县自然资源局
垂询电话:0797—*
联系人:邱女士
特此公告
石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