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位置:长清区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大刘村104国道西侧
宗地面积:4121平方米
宗地用途:供应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出让年限:50年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天。
三、宗地拟出让情况
协议出让意向受让人: (略)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有异议或对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其他人,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 (略) 长清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出让方式,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长清区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 长清区龙泉街2221号
联系人: 张涛
联系电话: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