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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建筑公司2024-41-津武酒店-... | 项目名称: 建筑公司津武酒店项目施工升降机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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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津武酒店项目施工升降机租赁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 (略) (略) 津武(挂)2016-15号地块一期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 (施工升降机) 招标编号:建筑公司2024-41-津武酒店-施工升降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 (略) (略) 津武(挂)2016-55号地块一期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天津思普 (略)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升降机)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 (略) (略) 津武(挂)2016-15号地块一期项目经理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位 (略) 武清区高 (略) 东侧。建设单位为天津思普 (略) ,本项目新建3栋酒店式公寓。即地上1#、2#、10#楼和地下车库,用地面积:*.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5平方米。其中,1#、2#主要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分别为38.2m和46m,10#主要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10.8m。 2.2 招标内容: (施工升降机)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租赁设备的名称、型号、技术规格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 财务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技术参数、质量要求《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3.1.5 供货业绩要求:需提供供货业绩资料。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 (略) (略) 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鉴定证书、产品质量检验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简介: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解决施工中有关技术难点的能力,根据工程需求,确保设备质量及供应。 5、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 6、具有相关房屋建设项目施工设备组织生产经验。 3.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3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3施工升降机 3.3.1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3.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3具有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鉴定证书、产品质量检验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3.4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简介: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解决施工中有关技术难点的能力,根据工程需求,确保设备质量及供应。 3.3.5设备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 3.3.6具有相关房屋建设项目施工设备组织生产经验,具有特种设备租赁和安拆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29日10:00时至2024年08月8日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包件(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津武项目施工升降机租赁标书款”。 (略) 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 (略) 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4.4供应商参与: 4.4.1 (略) 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8日16:00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 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或其他方式的形式,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津武项目施工升降机投标保证金”。 ( (略) 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中 (略) (略)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CNAPS号码:* 帐 号:01-10-*-01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 (略) (略) 津武(挂)2016-15号地块一期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地址: (略) 武 (略) 5号 售标联系人:关女生联系电话:* 标书款凭证邮箱: (*@*q.com)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项目联系人:李雪柱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凭证邮箱:*@*q.com 2024 年 7 月 29 日 7. 附表 注:技术参数、质量要求《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
结算支付方式: 1. 结算手续:施工升降机租赁费按月结算,结算时必须由*方现场人员开具设备运转记录,使用完毕后统一结算。每月20日双方办理结算(含人工费),结算经*方单位审批后生效。施工升降机租赁费按月结算,结算时必须由*方现场人员开具设备运转记录。租赁费用按月包干计算,不足月的尾数日租赁费按月租赁费除以30天乘以尾数日计算。 2.结算后60天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60%;施工升降机在报停拆除并办理完最终结算后120天内,*方结清所有租赁款项(含人工费)。*方在支付*方租赁款前,*方应按*方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如*方停工、停机超10天以上闲置的状况(以项目停机通知为准),停工期间结算按照每月租赁价的50%结算,春节期间 35 天不计取租赁费。 (略) 银转账、银行票据、供应链支付工具方式支付。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6个月;( )9个月;()12个月 *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投标保证金*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中国交建项目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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