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8月29日-2022年08月30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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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莘县政府街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项目审批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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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 (略) 莘县一场扩建配套设施项目 | 山东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拟建于莘县徐庄镇后店村北莘县牧原一场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新建4座保育育肥一体舍,设计生猪存栏量2000头,出栏量4000头;将现有杂物间改造为无害化处理车间、烘干房、清洗房,新建1台2T高温化制机及配套设备,包括提升机、预碎机、喂料螺旋输送机、电动进料阀、化制机、出料螺旋输送机、冷凝器、电加热导热油炉等设备,病死猪日处理能力2t(只处理莘县牧原一场产生的病死猪,不接收外部病死猪)。 | 1、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尽快把环评报告中设计方案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养殖和粪污处理废气经除臭墙(填充填料球与微生物溶液)+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破碎过程全封闭,破碎废气、化制烘干废气、冷却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均采用碱喷淋塔(NaOH)+微生物喷淋塔处理,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 对于无组织废气,要采取有效措施,采用微生物喷淋塔除臭工艺处理车间内的低浓度废气,确保NH3、H2S、臭气浓度无组织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洗消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化制冷凝废水,经过一座10m3消毒池预处理(以次氯酸钠、过氧*酸为消毒剂),粪大肠菌群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略) 污水排放标准后,与养殖废水、生活污水一同进入现有粪污处理系统处理,最终作为沼液还田,不外排。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隔声罩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功能区标准。 5、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骨肉渣、猪粪、沼渣经好氧堆肥后作为有机肥基料外售;废填料球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企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确保一般固废管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 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医疗废物、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及修改单要求贮存、运输、处置和台账记录,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转运须执行联单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