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发局:
为做好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工信办信发〔2023〕440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发局应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
二、请于2023年8月29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含单位推荐意见pdf盖章版、企业申报材料word版)发送至我局软件科邮箱:*@*26.com;单位推荐意见纸质盖章版、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 (略) 青秀区 (略) 政府办公大楼11楼11118室。
联系人及电话:谢永靖,*、*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工信办信发〔2023〕440号)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