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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发展和以革局文件
安发改〔2024〕127号
关于调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安化县资江流域
水环境治理工程有关内容的批复
安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安化县资江流域水
环境治理工程调整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现调整批复如下:
一、项目投资估算:由“项目总投资7844.*元,其中,
工程建设费用641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8.*元,
预备费713.*元。”调整为“项目总投资5721.*元,其
中,工程建设费用463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4.*
元,预备费520.*元。”
二、项目建设内容:由“新建污水处理站17座,主要采用
A/0生物接触氧化+人工湿地、A2/0一体化设备工艺、总设计处
理规模1010m3/d,另外3个行政村居聚集区生活污水纳入已建乡
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管网收集区共计20个,拟建设主管
(DN315HDPE管)*m,支管(DN225HDPE管)*m,入
户管(De110UPVC管)*m。”调整为“新建污水处理站20
座,主要采用A/0生物接触氧化+人工湿地、A2/0一体化设备工
艺、总设计处理规模880m3/d,另外2个行政村居聚集区生活污
水纳入已建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管网收集区共计22个,
拟建设主管(DN315HDPE管)*m,支管(DN225HDPE管)
7639m,入户管(De110UPVC管)*m。”。
三、项目其他批复内容仍按我局安发改〔2024〕53号文件
执行。
专此批复。
展和必
安伦津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9
抄送:县政府办、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
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
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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