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青县雅安镇夏卓格村砂石厂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GZFCG2024-1876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巴青县雅安镇夏卓格村砂石厂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3-0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无
开标方式为:网上开标
确定中标人方式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投标有效期天数为:90
更正日期 :2024-3-06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对采购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8 ★付款方式”中的要求:“预付款30%,到货清点验收40%,竣工验收20% ,质保金10%(提供承诺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付款方式”的要求:“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参数中所有产品均为标注★的核心产品)“四、付款方式”中的要求:“付款条件:在签订采购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成交价款的30%为预支付给中标供应商;全部机械设备车辆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后,由采购人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采办[2019]36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移交,出具初验合格报告和验收移交单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货款;待中标单位将设备运抵各个养管单位完成机械设备车辆的安装、培训及上户等工作,根据采购人出具的终竣工验收报告,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20%货款;剩余实际成交合同总价的10%作为本项目质保金抵扣,将于质保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供应商。(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统一修改为*:“付款方式:预付款30%,到货清点验收40%,竣工验收20% ,质保金10%(提供承诺书)”。
2、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做变更,投标人应知悉相关内容。
3、其他事项
(1)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藏那曲巴青县水利局
地址:西藏自治区巴青县拉西镇达尔塘路8号
联系方式:公女士*、 旦先生*(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西藏国坤 (略)
地址: 西藏 (略) (略) B栋商平房4楼
联系方式:郝先生 *(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
2024年03月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