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 (略) 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日- *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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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市开州区 (略) 东路 * — * 号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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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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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理厂 * 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 |
(略) 市 (略) 厚坝镇红宝村1组 |
(略) 市 (略) |
(略) (略) |
(略) 理厂位于 (略) 厚坝镇红宝村 1 组,近期规模 6.0 万 m3 /d(其中 * 期工程规模 4.0 万 m3 /d, * 期扩建工程 规模 2.0 万 m3/d);远期规模 * .0 万 m3 /d。 |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设计阶段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程设计和批复中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运营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