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货舱记录仪以及配件】进行小额零星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货舱记录仪以及配件】。
1.2 项目编号:/。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采购数量 | 含税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含税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货舱监控记录仪终端 | HL-DC-M05 | 台 | 8 | 4800 | * | 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2 | 货舱监控记录仪数据终端数据采集板 | HL-CJZ-CJB | 块 | 21 | 310 | 6510 | |
3 | 货舱监控记录仪数据终端采集站螺旋配线 | HL-SW-CJZ | 条 | 30 | 89 | 2670 | |
合计 | * |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货舱记录仪以及配件 |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航站楼出发3号门 | 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 (略) 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2.3 被列 (略)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2.4 被列 (略) “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2.5 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产品资质证明等相关报告。【提供扫描件】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 (略)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小额零星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最低评估价法。评审委员会由采购实施小组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满足采购公告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文件,按照经评审的含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如果经评审的报价相同,由采购人择优来确定最后成交供应商。
4、报价文件的递交4.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sair.com
4.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略) 双凤桥街道临港大道6号 (略)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吴欣桐】, *
EMAIL: 【*@*sai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