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交通参与者:
2023年以来,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中共雷山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党委的要求, (略) 面交通巡查管控,着 (略) 交通事故防范能力,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依法查扣了一批无牌无证、逾期未处理、达到报废的机动车,消除了不安全的隐患, (略) 交通安全环境。
截止2023年10月,通过清理,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扣留的309辆机动车超过规定期限无人处理、认领。根据《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 (略)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依法扣留的309辆机动车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公告(详见雷山县 (略) 2023年11月23日公告),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2月22日,仍有287辆(第一期230辆,第二期57辆)机动车无人处理,经报请雷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对依法扣留且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机动车进行报废处置通告,本着车辆剩余残值价值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处置,拟向有报废车辆回收资质、信誉良好、在雷山县辖区 (略) (略) 点进行询价, (略) 进行回收报废处置,处置收入上缴国库。
雷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