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洋浦 (略) 内26.1929亩物流仓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1195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1月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1月28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海南省洋浦经 (略) D (略) 内 | |||||||||
标的名称 | 转让面积 | 权证编号 | 土地用途 | 挂牌价格(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洋浦 (略) 内26.1929亩物流仓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91㎡(折合26.1929亩) | 琼(2024)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仓储用地 | 1181.65 | 1181.65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的地块位于海南省洋浦经 (略) 洋浦大道以东, (略) 以南, D (略) 洋浦粮食储备站内。宗地地面现状为空地,土地状况为宗地外“六通”(通路、通电、通讯、通给水、通排水、通燃气),四至界线清楚,宗地内场地平整。地块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 根据《不动产权证书》及规划地块控制分图则披露,宗地容积率≥1.0,30%≤建筑密度/建筑系数≤60%,绿地率≤20%,建筑限高 60 米,停车位指标为厂房 0.2 车位/100 ㎡建筑面积、仓库 0.4 车位/1000 ㎡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宗地《不动产权证书》,宗地出让终止日期为2062年12月16日。 标的情况详见土地估价报告。 | |||||||||
特别告知 | 1、本宗地按现状转让,如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成交价格。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标的资产,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交易完成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应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格 | 和挂牌价格一致 | ||||||||
估价基准日 | 2024年9月14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明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海南省洋浦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 (略) 置权; 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洋浦经 (略) 管理委员会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下列行为的竞买人,不得申请竞买: (1)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3)意向方须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http://**)的失信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 (略) 海 (略) ( http://**_5_8/)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同一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 |||||||||
宗地开发建设要求 | 1、本次挂牌宗地仅限用于省级*吨粮食储备库项目建设。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具体如下:项目用地面积*.91㎡,总建筑面积*㎡,主要建设10栋双层浅圆仓,建筑面积 *㎡;1栋工作塔,建筑面积2593㎡;汽车接卸站,建筑面积1190㎡;输送栈桥112㎡;1栋综合检验楼1940㎡;1栋消防泵房152㎡及550m3消防水池两个。最终应按相关部门批复意见执行。 2、项目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1年内开工,2年内竣工,该宗地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2.25亿元。 3、宗地建设严格按照省装配式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受让方竞得土地后,如造成地块闲置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 (略) 置若干规定》处置,与转让方无关。 4、宗地成交后,受让方开发须符合洋浦经 (略) 的土地规划和功能定位,不得擅自改变上述地块的用途和性质。 5、其他内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后,受让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后,转让方发出土地使用权过户通知。受让方自收到该通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备齐过户资料,与转让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须及时缴纳税务部门要求的涉及土地转让各项目税款。上述款项全部交纳完毕之后,交易双方互相配合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因政府部门原因导致延迟的日期相应顺延。 3、标的资产产权变更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规定由交易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报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1181.*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17:00。成交后,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3、成交后,受让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 上海浦东 (略) 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 (略) 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即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必须出价,否则视为违约)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 (略) 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 (略) 络正常(建议 (略) 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 (略) 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南省洋浦经 (略) D (略) 内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11月28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 (略) 站(http://**)E (略) 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不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和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承诺书; 6、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http://**)的失信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 (略) 海 (略) ( http://**_5_8/)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略) 站截图。 7、《产权交易合同》首页签署“已知悉”; 8、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法人私章或法人签名。 | |||||||||
保 (略) 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 (略) 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 |||||||||
服务费 | 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根据《海 (略) 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和《委托协议》相关约定缴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限时竞价 | 开始时间 加价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洋浦 (略) 内26.1929亩物流仓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24年11月1日9:00 | 2024年11月 29日9:30 | *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一部黄女士 * 孙女士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略) 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