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政 (略) :
你单位《 (略) (S20-区界)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沪市政建〔2024〕15号)及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及建设内容
本次实 (略) 北起S20外环高速,南至闵行区界,道路全长约0.7千米, (略) 红线宽度24米。本工程建设 (略) 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及绿化、照明、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以及前期征收补偿工作。
二、设计标准
(一)道路工程
同意 (略) 支路标准,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路面结构设计荷载BZZ-100型标准轴载。
(二)桥梁工程
汽车荷载等级:城-B级。
人群荷载按《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取值。
桥梁设计基准期100年。
抗震设计应按照《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采用。
(三)雨水工程
暴雨重现期取3年,综合径流系数按不大于0.5控制。
(四)污水工程
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为144升/人·日,地下水渗入量按平均日污水量的10%计,其余污水工程设计标准应按照区域污水专业规划取用。
三、工程设计
(一)道路工程
1.平面、纵断面设计
原 (略) 平面设计,平面设计按照规划和相关规范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核实沿线地块出入口位置、宽度等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
纵断面设计中,起终点标高、 (略) 口应 (略) 及同期工程协调衔接,与沿线地块、地块出入口标高需进一步核实,并满足排水要求。
2.横断面设计
原 (略) 标准横断面方案, (略) 以北采用:2米(人行道)+3米(绿化带)+14米(车行道)+3米(绿化带)+2米(人行道)=24米; (略) 以南采用:2.5米(人行道)+2.5米(绿化带)+14米(车行道)+2.5米(绿化带)+2.5米(人行道)=24米。
3. (略) 面结构设计
(略) 基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基回弹模量不小于25兆帕。 (略) 基采用石灰土处理, (略) 基采用水泥土搅拌桩和二灰复合地基方案。 (略) 基采用就地固化处理方案,应结合相关规范严格控制各项检测指标。
原则同意车行道采用沥 (略) 面结构:4厘米AC-13C(SBS改性)+8厘米AC-25C+0.6厘米稀浆封层+35厘米水泥稳定碎石+15厘米级配碎石。同意人行道采用透水结构, (略) 设计理念。
4.交叉口设计
交叉口应按相关规范在规划红线内进行精细化设计,与相 (略) 协调以保持交叉口的完整合理。下阶段应进一步征询交警等管理部门意见,根据沿线地块交通组织、公交车站设置方案等,进一步完善优化交叉口渠化设计方案。交叉口转弯半径应按规范取小值,方便人行过街。
(二)桥梁工程
1.原 (略) 沿线设置外环南河桥、护管桥。
2.原则同意外环南河桥跨径布置为13+22+22+20=77米,护管桥采用22+22=44米,外环南河桥梁梁底标高及跨径组合等应书面征询河道管理部门意见。
3.原则同意环南河桥、护管桥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刚接空心板梁结构。
4.原则同意外环南河桥下部结构采用埋置式桥台、预制矩形桥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护管桥下部结构采用埋置式桥台、桩柱式桥墩、钻孔灌注桩基础。应补充桥梁抗震分析及相应的抗震措施。下阶段根据详细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优化桩基设计,桩长、桩数及持力层应综合考虑。
(三)排水工程
1. 原则同意排水工程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体制。本工程雨水属三林环外雨水排水系 (略) 以西服务范围,为自排系统,雨水自流就近排入规划保留河道;污水属南线总管浦江支线服务范围,污水经泵站提升后最终进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
2.原则同意雨水排水设计方案: (略) 分段敷设Φ1000-Φ1500雨水管,雨水收集后排入规划河道。
3.原则同意污水排水设计方案:拟按规 (略) 南侧敷设DN300污水管,接入下游污水管道。
4.雨、污水排管设计方案应与专业规划进一步核实,确保一致。若方案调整应征得排水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并做好与区域排水专业规划衔接结合的工作。
5.应尽快按规划实施下游雨污水管道、泵站及雨水排放河道,并做好近期临时排放方案,以确保雨污水排放安全。
6.窨井盖座采用防盗防沉降型,窨井同步安装防坠格板。
7.管位应按照管线综合确定, (略) 政管线应同步实施。
四、附属工程
(略) 支路标准建设, (略) 照明、交通标志、标线及绿化等附属工程;道路绿地率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应进一步明确行 (略) 绿化建设相关标准及施工要求;应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铺设盲道及缘石坡道;应根据环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设施;应按照相关消防技 (略) 政消火栓。
五、其他
(一)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规范及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结合地区规划、沿线开发、现 (略) 网交通组织、环境景观要求等进一步深化方案,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
(二)沿线公交站设置、水务、道路绿化、照明设施以及合杆等设计方案应按照相关管理部门书面意见执行。
(三)应按照有关规 (略) 路名申报等相关工作。
(四)涉及填埋河道的,应按《 (略) 河道管理条例》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保证防汛安全和水面积平衡。临时过水方案应根据河道填堵论证方案及水务部门意见实施,过水断面尺寸及涵底设计标高应征得水务部门同意后实施。
(五)应做好对沿线合流污水、航油管等重要管线的搬迁、保护工作,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确保管线安全。
(六)应妥善处理好本工程与机场联络线、19号线的关系,应书面征询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办妥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施工。为防止施工过程中土体变形对地铁产生不利影响,必须严格进行变形观测,确保盾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风险。
(七)下阶段应进一步细化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方案评审论证。
(八)应根据《 (略) (略) 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略) 建设要求, (略) 建设理念。
六、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同步报新区发改委审批。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信息来源:http://**_ywl_xzsp/2024/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