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省 (略) 临泉县脱水蔬菜深加工及仓储物流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提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 址: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2024年8月13日
项目名称:临泉县脱水蔬菜深加工及仓储物流产业园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省 (略)
建设地点:临泉县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南侧、 (略) 北侧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永益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新建脱水蔬菜生产加工车间*平方米,包装车间、干仓存储车间、交易大厅、冷库、标准低温库、恒温库,办公楼、员工宿舍、辅助用房。配套购置粉碎机、热风烘干设备等生产设备、保鲜库设备,办公设备等,配套建设停车场、道路、围墙、绿化、环保设施、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年加工生产脱水蔬菜*吨。运行后冷库仓储规模可达到*吨(每半年周转一次),干仓存储规模可达*吨。
二、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拟批复的主要内容):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略) 。营运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接入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营运期,生物除臭塔废水和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60t/d,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气浮池+水解酸化池+厌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清水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 (略) (略) ,纳入临泉县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排放浓度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中三级标准及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限值。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引入一套“生物除臭塔”处理,尾气通过一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一套低氮燃烧器处理。废气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以及《2020 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氮氧化物不大于 50 毫克/立方米限值要求。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营运期,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泥土附着物、砂石、污泥、沉淀池沉渣及栅渣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关标准。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营运期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墙体隔声、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5.防止污染物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4年7月4日在县政府 (略) 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临泉县发改委以项目代码“2311-*-04-01-*”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