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昌都生态监测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昌都生态监测站工程
地点: (略) 类乌齐县桑多乡桑多镇
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764.1m2,总建筑面积866.10m2,主要包括实验楼、宿舍楼、地上停车场、生态监测点等。
其中生态监测站实验楼面积541.54m2(高度约8m,两层)、宿舍楼面积310.22m2(高度约8m,两层)。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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