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东旺铁选厂新建年产20万吨铁精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单位联系电话: 于总 *
附件1: 验收报告.pdf 8.6 MB ,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