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利害关系人:
(略) 在水 (略) 6幢1单元位于渡舟街道 (略) (略) 。目前,该单元业主申请增设电梯,符合《 (略)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共7天。
有意见和建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请自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邮寄或直接 (略) (略) 渡舟街 (略) 综合楼规划建设3室。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略) 渡舟街 (略) 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需尽快到我街道完善联合审查程序并于项目开工前办理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手续,方可动工建设。
联系地址: (略) (略) 渡舟正街403号
联系电话:(略)
注: 1.本次公示不能作为开工建设依据。
2.拟安装电梯位置,涉及影 (略) 等相关设施,需由本单元业主做好迁改方案,及相关协调工作,确保安全。
3.相关利害关系人对公示资料真实性负责,有异议请立即反应。
4.后续若电梯选址存在变更,需重新流转回到公示流程。
(略) (略) 渡舟街 (略)
2024年12月11日